保守團體控告加州大學(UC)理事會,允許無證移民支付與州內學生相同的學費、接受財務援助上訴案,近日聯邦最高法院裁示不受理。無證移民入讀加州大學可以享有州民學費待遇,纏訟數年的民權案塵埃落定。 加州州內居民入讀加州大學,每年支付的學費和雜費等大約1萬2630元,而外州居民或外國人約為4萬644元,兩者相差三倍以上。 2001年加州議會通過立法,加州公立高等院校的學生,不論移民身分,均可支付州內學費標準。這項立法也直接影響到加州州立大學和社區學院,原先加州憲法僅授予加州大學理事會享有獨立治理的地位。 加州大學理事會投票決定,加州大學各校區向在加州高中畢業的學生提供州內學費待遇,並申請將他們的移民身分合法化。在2011年和2014年加州議會通過法案後,加州大學理事會又採取相同步驟,讓無證移民有資格獲得加州財政援助和學生貸款。根據州議會工作報告,加州公立學院有不到1%的學生是非法入境者,但有資格獲得較低成本的州內學費待遇。 但是,代表納稅人利益的保守派非營利性組織「司法觀察」,挑戰加大理事會的決策。該組織依據1996年聯邦法律,無證移民不符合州和地方福利資格,除非這些利益明確地被未來的州法所允許。由於加大理事會不是加州立法機關,司法觀察認為,他們沒有權力頒布加州法律,因此提起訴訟。 去年12月上訴法院裁定,加州議會在2001年、2011年和2014年通過的法律,允許加大理事會採取最後行動,授權無證移民交納成本較低的學費。 在洛杉磯第二區上訴法院作出3:0裁決後,法官西格(John Segal)指出,1996年聯邦法律「只要求州法規定無證移民合法獲得公共福利」,而加州議會「排除了聯邦障礙」,並為加大理事會採取行動掃清了道路。 然而「司法觀察」不服,繼續上訴。今年2月加州最高法院一致否決審查此案。最終官司打到聯邦最高法院。近日聯邦最高法院又駁回司法監督的最終上訴。對此,該組織總裁菲特(Tom Fitton)表示,高院這項行動令人失望,但不應該被視為對加州政策的認可。他表示,「這裡的輸家是納稅人和法治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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